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关于申报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办法(试行)
川食药校〔2014〕102号
学校各处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当前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条件》的通知(川教人〔2001〕7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人〔2003〕78号)等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学校专业技术系列人员初、中、高级职务申报,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申报教员、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教员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的材料
1.对应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实习期满。
3.教务处出据的教学时数及效果证明。
4.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二)申报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的材料
1.对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有学位证书的一并提供)。
2.任教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文件(专科须任职2年以上,获学士学位实习期满,获硕士学位、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实习期满)
3.教务处出据的教学时数及效果证明。
4.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二、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的材料
(一)对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有学位证书的一并提供)。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文件(须具备四年的任职期)(获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且任初级职务2年或以上;获博士学位,转正经考察合格)。
(三)外语C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外语专业和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免试)。
(四)计算机C级(计算机专业免试)合格证书。
(五)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六)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七)学生处出据的担任班主任的时间及效果证明。在任现职期内,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团委工作)经历至少两年,且班主任工作考核应在“称职”及以上。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不作班主任工作经历要求。
(八)教务处出据的教学时数及效果证明。即所申报专业的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专任教师每年400学时以上,兼职教师每年的课时量,由行政课时量(8学时/周)和教学课时量组成。兼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党、政管理干部,其教学工作量一般应要求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
(九)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本学科的学术论文一篇,或参编统一教材,或学校通用的校本教材。
三、申报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的材料
(一)对应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如本科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符,则必须提交与申报专业相符的专科毕业证书)。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须具备五年的任职期)。
(三)外语B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外语专业、已取得博士学位者、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免试;符合(川教人〔2001〕73号)“先评后补”或“先评后考”条件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计算机(四个模块)B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免试;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暂不参加考试者,须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六)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包括二级乙等)证书。
(七)学生处出据的担任班主任的时间及效果证明。在任现职期内,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团委工作)经历至少两年,且班主任工作考核应在“称职”及以上。
(八)教务处出据的教学时数及效果证明。即所申报专业的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专任教师每年400学时以上,兼职教师每年的课时量,由行政课时量(8学时/周)和教学课时量组成。兼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党、政管理干部,其教学工作量一般应要求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
(九)符合(川教人〔2001〕73号)要求的,至少两项任现职以来的学术论文、著作或科研成果。
(十)继续教育5年累计不得少于150学时,其中省级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30学时。
(十一)职业技能要求
1.申报晋升高级讲师任职资格人员,其申报专业有相应职业技能要求的,应获得与申报学科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才能申报。
2.职业技能证书包括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市(州)及以上颁发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资格证书;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四、申报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须提交的材料。
(一)实验员
1.中专(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
2.工作时间证明(大专、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高中毕业,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教务处出据的实验教学课时及效果证明。
4.中职学校实验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二)助理实验师
1.对应专业中专(高中)以上学历证书。
2.任实验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文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三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一年以上,二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二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四年以上)。
3.教务处出据的实验教学时数及效果证明。
4.中职学校实验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三)实验师
1.对应专业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有学位证书的一并提供)。
2.助理实验师职务资格证书或文件(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
3.外语C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外语专业和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免试)。
4.计算机C级(计算机专业免试)合格证书。
5.中职学校实验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7.学生处出据的担任班主任时间及效果证明。在任现职期内,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团委工作)经历至少两年,且班主任工作考核应在“称职”及以上。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不作班主任工作经历要求。
8.教务处出据的实验教学时数及效果证明。即所申报专业的实验指导工作量:任现职以来专任指导教师每年400学时以上,兼职指导教师每年的课时量,由行政课时量(8学时/周)和教学课时量组成。兼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党、政管理干部,其教学工作量一般应要求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
9.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本学科的学术论文一篇,或参编统一教材,或学校通用的校本教材。
(四)高级实验师
1.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如本科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符,则必须提交与申报专业相符的专科毕业证书)。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六年以上)。
3.外语B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外语专业、已取得博士学位者、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免试;符合(川教人〔2001〕73号)“先评后补”或“先评后考”条件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计算机(四个模块)B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免试;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暂不参加考试者,须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中职学校实验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包括二级乙等)证书。
7.学生处出据的担任班主任时间及效果证明。在任现职期内,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团委工作)经历至少两年,且班主任工作考核应在“称职”及以上。
8.教务处出据的实验教学时数及效果证明。即所申报专业的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专任教师每年400学时以上,兼职教师每年的课时量,由行政课时量(8学时/周)和教学课时量组成。兼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党、政管理干部,其教学工作量一般应要求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
9.符合(川教人〔2001〕73号)要求的,至少两项任现职以来的学术论文、著作或科研成果。
10.继续教育5年累计不得少于150学时,其中省级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30学时。
11.对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改进方面,或在引进的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改造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或在组织实验工作和培养实验技术人员方面有突出的成就,写出过高水平的实验报告。
五、兼职人员课时量计算
为确保全校工作的有序运行,兼职人员课时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兼职人员申报高级职务时,按每周8学时(20周/期)计入教学课时,另须再担任每周至少4学时的本专业教学任务。
(二)申报人须在年度考核表中如实填写课时量,以此作为申报职称的辅助材料。
六、非中职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系列申报中职系列职务的规定
(一)非中职教师系列(或实验指导教师)的现任教学(或实验指导)工作的人员,申报中职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系列职务时,提前1年由本人提出转系列申请。
(二)人事部门将申请提交校党委会议研究后,再由学校评委会认定通过。中级(含中级)以上须报省局认定。
七、课时量及班主任工作量的认定
(一)学校本部课时量由教务处认定,培训中心的课时量由培训中心认定,报教务处统一盖章。
(二)班主任工作量由学生处认定,成人教育系列班主任由成教处认定,报学生处统一盖章。其中,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班主任选聘及管理办法》(川食药党〔2014〕21号文件)的规定:成人大专班班主任工作从2014年下半年起,不再作为评定职称班主任工作量的计算范围。在此之前担任了成人大专班班主任的,在评定职称时按实际担任年限计算。
(三)担任非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的班主任,不计入评审职称的班主任工作量。
八、申报正高职务者,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九、所有申报者须经校党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此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2014年9月4日